听证会按下列流程进行: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
(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
听证会程序: 9∶00 会议开始,主持人致主持词 9∶05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 9∶10 第二项议程,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9∶20 第三项议程,民航运价改革工作小组介绍方案及起草说明 9∶40 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0∶15休息 10∶3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1∶30午餐,休息 14∶0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5∶10休息 15∶20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做补充发言,并自由辩论 16∶20第六项议程,会议小结 16∶30会议结束,记者、列席人员退场 16∶45正式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后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