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办函是指对公文承办过程所实施的督促与检查的活动,即对公文办理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信息,防止办文的迟缓与延误,促进公文效用尽快而有效地实现。
催办函是有特定的对象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催办,需要催办的公文有:上级领导、本机关领导交办的事项或需要办复的公文;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机关要求答复与办理的事项;下级机关的请示;会议决议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要事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重要事故、事件、人物等专案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求答复与处理的重要事项。针对这些不同种类的公文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