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海恩法则的启示
(一)安全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已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