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形式主要分为:
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两类,具体如下:( 1 ) 专项排查。 专项排查是指采用特定的、 专门的排查方法, 这种类别的方法具有周期性、技术性和投人性。主要有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进行的全面自查、 对重大危险源的定期评价、 对危险化学品的定期现状安全评价等。( 2 ) 日常排查。指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结合,具有日常性、及时性、全面性和群众性。主要有企业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主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 专业管理部门的专项安全检查、各管理层级的日常安全检查、操作岗位的现场安全检查等。
事故隐患排查包含哪两种形式
事故隐患排查一般包括自检自查和上级部门督察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