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30年,短期为10年。
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十三条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重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发文稿纸或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企业对于无相应纸质或确实无法输出成纸质的电子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分保管期限。企业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档。
临时工档案存放档案时间规定
临时工档案存放时间有所不同,不同的单位对临时工人事档案建立是有区别的。
单位对于临时工人事档案的建立主要有这几种情况:
1、普通单位不会建立临时工人档案。
2、正规单位会签订劳动合同,交五险一金,一般不会建立人事档案。
3、事业单位给临时工建立人事档案。(存放多久,根据各单位规定的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