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等级保护2的正式启动。网络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21条)、“国家对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第31条)。上述要求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赋予了新的含义,重新调整和修订等级保护1级标准体系,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和落地,指导用户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新要求,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意义重大!目前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