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定义有三个要素,定义域,对应法则,值域。对应法则通俗的讲,就是因变量y对应于自变量x的对应关系,比如y=f(x)=2x²,这里的f就是表示y与x的关系,即使自变量因变量的符号换了,p=f(r)=2r² 只要还是这个f,r的定义域不变,这就是同一个函数。
f
所谓对应法则,就是联系自变量跟因变量的那个关系,如x ,y 分别是自变量和因变量,本来没有联系,但是y=2x显然就是一个函数了,联系它们之间的这个式子关系,就是对应法则……当然,书本上的定义是按照一一对应的关系来说明的,其实是一样的……所谓函数值是一个x通过对应法则后,得到个y值,这个值就是函数值。但是,函数都有定义域,(就是有多个x可以取的值),分别都对应了一个函数值,那么所有的函数值组成的整体(也就是一个集合)就是值域。说白了,函数值是值域的一个元素……二者是部分跟整体的关系。
函数定义有三个要素,定义域,对应法则,值域。对应法则通俗的讲,就是因变量y对应于自变量x的对应关系,比如y=f(x)=2x²,这里的f就是表示y与x的关系,即使自变量因变量的符号换了,p=f(r)=2r² 只要还是这个f,r的定义域不变,这就是同一个函数。两个函数首先不要变形,在原形式下求得其定义域,然后化简,形式上相互靠近,如果可以化简到完全一样的形式,这就是对应法则相同了。这时候定义域与对应法则都相同值域也就相同了,两个函数就完全一样了。
对应法则的通俗理解
清代数学家李善兰在翻译《代微积拾级》时,把“function”译成“函数”,意为包含别的数的数,“凡此变数中含彼变数者,则此为彼之函数”。
“function”的本意是“作用、操作”,其实,如果翻译的时候保留原意,可能大家在学习这个概念的时候会更加直观,理解起来更容易些。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形象的理解:对应法则f是一台机器,自变量x是原材料,而因变量y就是产品了。f这台机器的操作是固定的,不管输入的是什么原材料,它的操作是不变的。反过来说,只要操作方式一致,那么这个“操作、作用”就一定代表这台机器。